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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到異世,我靠金手指成第一贏家 第14章

聽完蘇晨的解釋,陸雲有些無語。

普通人每天都要花6-8小時睡覺,有些人甚至會花10-12小時。

而自己現在,居然可以把睡覺的時間給省下來??

一想到自己現在的身體狀況,陸雲就更睡不著了。

“乾脆起來測試一下自己現在的體能??”

自從使用了基因強化藥劑,陸雲隻知道自己變強了,五感也變得敏銳了不少。

但真不知道自己這副身體的極限在哪裡。

所以測試一下是完全有必要的。

“說乾就乾!!”

想到這裡,陸雲果斷將外套留在了酒店客房,然後出門打了個車來到一個相對偏僻的郊區馬路上。

他先找到了一根電線杆,估計了一下大致距離,然後拿出手機翻到秒錶介麵。

準備,跑!

數秒之後,陸雲整個人都傻眼了。

“臥槽,百米3.87秒?真的假的??”

雖然這個距離不一定有百米,手機秒錶也不一定準,但現在可是冬天,他身上穿得還是毛衣和牛仔褲。

他可以肯定,如果換成運動裝,這個時間還能縮短。

百米世界紀錄的保持者博爾特也才9.58秒呢!!

內心震撼的陸雲快速找到了一處白天冇完成工地。

看到裡麵那輛裝滿沙子的手推車,他深吸了一口氣!

悄聲走過去,單手拖車底!

“起!”手中就像托一袋20斤的米,讓陸雲驚訝異常!

“一輛裝滿沙子的手推車,最少有400斤,我一隻手舉起來還有大量餘力?也就是說,我現在單手最少能舉起一噸左右的東西?力量比項羽和李元霸還牛逼?”

輕輕將手推車放下,陸雲環視了一下週圍!

“而且,在漆黑的夜晚,我的眼睛也比常人看得更清楚?這基因強化藥劑真是太牛逼了!”

“嘿,乾什麼?”

遠處突如其來的呼喝,嚇了陸雲一跳。

話音剛落,一道手電筒的亮光就出現在了他的視線!

原來是工地的守夜人?

陸雲來不及考慮,不等對方發現自己,就直接逃離了工地現場。

速度之快,動作之敏捷,守夜人連影子都看不到.......

不過知道了自己現在身體的大概參數,陸雲心中的底氣更足了。

慢跑兩個小時,回到酒店。

心不慌,氣不喘,那種異於常人的力量,簡直讓他爽到了極致。

........

第二天一早,陸雲群簽到之後,刷短視頻到了6點多。

起來洗了把臉,依然精神抖擻。

拿出手機,給楚小喬發了幾條訊息。

“小喬,昨晚你媽又找我了,我們聊挺多的,你讓我轉告的事情,我全都告訴了她了,你媽一個勁的誇你懂事。”

“另外,你媽還讓我問你,現在還有冇有跟鎮上那個叫李雪的女生來往?”

“你媽說,她之前有一隻白玉手鐲找不到了,後來路過李雪家門口,見她媽戴了一隻同款。”

“那隻白玉手鐲,是你媽一個朋友送的,因為一次意外上麵多了一道劃痕,所以她不可能認錯,隻是當時你讀高三,怕影響你學習所以冇有告訴你。”

“嗯,差不多就是這些了。”

這些叮囑是李素素昨天讓轉達的,但是托夢嘛,不睡一覺怎麼托??

發完這些訊息,陸雲也不管對方有冇有迴應,將林辰給的三張羊皮紙揣上衣兜裡,然後又把鍼灸包,手機充電器,以及昨天購買的那幾幅中藥塞進手提袋裡,踏上了前往魔都的旅途。

不得不說,這飛機的頭等艙機票就是不一樣。

不僅有專門的VIP通道,還有專門的休息區,甚至還能提前登機。

休息區的食物有很多,而且都是免費的。

陸雲的飛機是早上8點多,他打車來到機場不到7點,剛好在這裡吃個早飯。

“歡迎登機。”

狼吞虎嚥吃過大量早餐,陸雲在路牌和工作人員的指引下,來到了頭等艙位置。

雖然陸雲不是第一次坐飛機,但卻是第一次坐頭等艙。

看到隻有八個位置,而且相互之間完全隔開的機艙,陸雲也忍不住讚歎。

“這有錢人的日子,真好啊!!”

“您好先生,歡迎您選乘本次航班.........”

頭等艙的空姐,都是一對一服務。

陸雲剛坐下來不久,一名漂亮的製服空姐,就禮貌的給陸雲介紹著這頭等艙的情況。

空姐一般都長得很漂亮,頭等艙的空姐更是如此。

陸雲掃了對方一眼。

鵝蛋臉,小蠻腰,黑絲襪。

雖然顏值和身材比楚小喬差一些,但穿上空姐製服後卻不比吳清雅差。

“這是您的拖鞋。”

空姐介紹完之後,貼心的為陸雲拿來了毛巾,毯子,拖鞋等物品。

陸雲換上拖鞋,看著這名在大冬天還穿著黑絲在飛機上忙碌的漂亮妹子,腦海中不由浮想聯翩。

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,一旦破了身子就會對那種事情更加渴望。

陸雲畢竟是個年輕小夥子。

以前被吳清雅吊著,他根本冇時間去胡思亂想。

但現在......他跟吳清雅分手,是不是就意味著他自由了??

.......

“媽的,這小子這麼囂張??”

蓉城,某出租屋內。

看到李誌豪回過來的訊息,坐在沙發上抽菸的狗哥眼神微眯。

自己找人去威脅他,居然還反過來威脅自己?找死!!

狗哥,全名苟正宇,今年二十八歲。

身高179,長相中等偏上。

他冇有李誌豪有錢,也冇有李誌豪長得帥,但他比李誌豪混的開。

好幾個夜場,酒吧,KTV看場子的人,都要給他苟正宇幾分薄麵。

他跟李誌豪是在酒吧喝酒認識的,在一次去學校等李誌豪泡妹子的時候,意外等到了楚小喬。

從此,他將楚小喬驚為天人,發誓一定要把對方追到手。

李誌豪這個人有錢有顏,內心其實非常看不起苟正宇,也不覺得楚小喬能看上他。

但想要對付陸雲,苟正宇的確是最好的人選。

他不僅喜歡楚小喬,還有很多小弟,本身也很能打,據說從小到大打架,就冇怎麼輸過。

最重要的是,自己能跟他撇清關係。

就算以後出點什麼事情,也是他苟正宇乾的,跟他李誌豪無關。

“小豪,你確定那小子冇什麼背景??”

“千真萬確,狗哥!”

李誌豪知無不言:“他是我女朋友的前男友,大學畢業之後就跑去送外賣了,有背景的人,誰會去送外賣啊?”

“嗬嗬,說得也是。”

狗哥笑了起來:“不過昨天我有點急事,冇來得及過去找他,隻是讓周鵬去警告了他一下,所以你那邊就幫我盯著點,如果他再敢去找小喬,你就打電話通知我。”

“冇問題,苟哥,交給我就好了。”

“對了,小豪,我的車昨天被人給撞了,今天拿去4S店修了,你把你的車借我開幾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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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看下一章之前,請先看簡介開頭和第一章作者說,接受不了趁早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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