鬱娘抱著她時,忽然有種錯覺,像是在抱住了年幼時的自己。
她也曾在教坊救過一隻小彩狸,害怕被嬤嬤發現,便和幾個姐妹互相打掩護,養了那隻小彩狸很久。
小彩狸很懂事,似乎知道自己不能被髮現,每次嬤嬤過來時,它都乖乖的躲在床底下不出聲。
原以為能這般將它養大,冇想到後來還是被嬤嬤發現,嬤嬤當著她的麵,將小彩狸溺斃在池塘裡。
爾後多年,小彩狸絕望的叫聲始終縈繞在她的夢裡,且伴隨著嬤嬤殘忍的話。
“這就是私自去養小玩意的下場!等什麼時候能做主自己的命,再想著去做彆人的救世主!”
十年前的她和十年後的小丫頭身影漸漸重疊在一起。
弱小的人,似乎連善良的資格都冇有。
她們是不自量力嗎?
不是。
哪怕是飄零的落葉,依然想給泥土帶來最後一份潤澤。
鬱娘鼻頭酸酸的,輕聲安慰懷中小丫頭不要怕,她來解決問題。
她站起身看向那些虎視眈眈的大人們,掏出兜裡僅剩下的銅錢,“這些給你們,你們跨過須薄山,可以去附近的村子裡買肉吃。但你們得答應我,不能再吃這條狗。”
銅錢在這個時候對於流民們來說,比不上一口現成的肉湯,隻是大家也都不傻,看鬱娘這般態度,便知道今日拿不拿這個銅錢,他們也冇法吃這條小狗,於是從鬱娘手裡接過銅錢,幾人分了分。
小丫頭抽著鼻子從地方爬起來,兩隻手艱難托住小狗的屁股,一雙眼睛滿是感激的看向鬱娘。
“阿姐,謝謝你。”
“不用謝,它叫什麼名字?”鬱娘看向她懷裡的小狗。
“火火,因為它的身體很暖和,晚上我抱著它入睡,就像在抱一個小火爐。”
小丫頭說到火火兩個字時,火火像是聽懂自己的名字,腦袋不住蹭向她的下巴,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樣。
在它眼裡,似乎這個旁人不足為道的小丫頭是它的蓋世英雄,有她在,它什麼也不怕。
鬱娘心臟柔軟下去,俯下身,輕輕揉著火火的腦袋。
火火看了鬱娘一眼,冇有牴觸。
它的性子瞧著不錯,很溫順親人,也不愛叫喚,難怪能被小丫頭偷藏一路。
“阿姐,你喜歡火火嗎?”小丫頭忽然聲音有些低落問著話。
“喜歡啊,火火很可愛。”
“阿姐,那你把火火帶走吧,火火跟著我,遲早……會被人給吃了。”
人到極致,連同類都會相殘,更何況是狗。
她知道自己保護不了火火,那些虎視眈眈的目光現在隻是暫時隱藏下去,稍後,在路上餓肚子,他們還會再次盯上火火,所以她想給火火找一個靠譜的主人,帶它離開。
鬱娘沉默下去,望向火火的視線一時有些恍惚,隱約看到池塘上漂浮著小彩狸屍體的畫麵,心中方纔壓下去的難受又再次翻滾上來。
嬤嬤嘲諷的話,縈繞於耳。
“等你能做主自己的命,再想著去做彆人的救世主!”
她到現在也冇有能做主自己的命。
她能成為火火的救世主嗎?
這份責任,太大,她不敢承擔。
小丫頭看她猶豫,連忙把火火塞到她手裡,討好道:“阿姐,你看,火火很乖的,它很喜歡你,你把它帶走吧。而且火火的媽媽長得可高大可威猛了,是這附近十裡八荒的犬王,等火火將來長大了也會是一隻威風的犬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