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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的謊言:遲來的道歉不配說愛 第19章

晚上把兒子哄睡,我看了一眼手機,幾分鐘前胡誌超給我發過來一條資訊:“睡了冇有?”

我輕輕的把主臥的門虛掩上,然後進書房撥通了他的語音電話:“咋了?”

胡誌超說:“哥們今天發現一個怪事,前段時間網上鋪天蓋地都是你的事情,今天哥們閒著冇事搜了一下,結果發現所有的視頻都找不到了……”

我上網搜了一下,檢索關鍵詞。

果然,所有關於程心韓英俊兩人婚內出軌的所有視頻、圖文等資訊,鏈接全都失效了。

抖音、頭條、微信、微博、貼吧等,都是這樣。

我不得不感慨單位力量的強大,居然能做到這一步。

當然,光憑程心單位是做不到“一夜淨網”的,應該是有上級主管部門出手了。

我這點“小事”竟然能驚動了上級部門,看來是韓英俊背後那位“大人物”坐不住了。

“老胡,明天有時間冇有?”

“有啊,咋啦?”

“陪我去趟公安局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不問我去乾啥?”

“去公安局能乾啥啊,搶銀行嗎?哥們去嗨皮了,明天過去接你。”

“……”

對方的牌已經打出來了,他們想把輿論壓下去,但我不可能讓他們稱心如意的。

張明旭說的對,與其坐以待斃,不如主動出擊。

我一個人精力十分有限,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對狗男女無異於大海撈針,不如發動廣大吃瓜子的群眾一起幫我找人。

你們不是無限期請病假當縮頭烏龜嗎?

你們不是想冷處理這件事,等輿論熱度降下來了再回來上班嗎?

不好意思,我再給你們添一把火,炒炒冷飯。

第二天上午,胡誌超我們兩個一起去了公安局。

“你好警察同誌,是這樣的,我老婆離家出走好多天了,也不知道去哪兒了,微信上一直有人跟我說話,但口吻一點都不像她,我怕出什麼事,所以想請你們幫忙找一下人……”

負責接待我的是個女警察,她給了我一張表,讓我做了個人身份資訊登記。

“你老婆因為什麼離家出走的呢?”她問道。

我徹底豁出去了,不會為了所謂的“麵子”藏著掖著。

事情發展到這一步,還要什麼臉麵呢?

我告訴女警,妻子有外遇了,跟她單位的同事搞到了一起,扔下孩子和家不管不顧,孩子還不到三歲,天天喊著要媽媽,但她卻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似的消失不見了……

我問女警官能不能通過手機定位到我老婆的位置,看看她人在哪兒,先確認她是否安全。

女警回答說,這個有點麻煩,要向上麵申請,除非是刑事類的案件,否則是不允許這樣做的。

其實我也就是隨口一問,對藉助這種技術手段不抱什麼希望。

哪怕是公安機關,也不能隨隨便便定位公民的手機,我來報案,要的不是這個。

登記完資訊,我收到一條簡訊,上麵寫著案件已經由洛城市某某分局受理,報案編號XXXXXXXXXXXXX。

這纔是我此行的目的。

出了公安局,老胡一臉懵逼的問我:“老方,你這是要乾啥?”

我不想讓胡誌超牽扯到這件事裡,於是說道:

“到時候你就知道了。對了,你那邊微信群多,晚點的時候幫我轉發個東西,越多人看到就越好。”

胡誌超手裡的各種群太多了,菜市場的、小攤小販的、超市的、酒吧的、理髮店的、公交車的、老司機的、KTV的……

他們傳遞小道訊息,比電視台都管用。

接下來我要借他們的嘴巴進行輿論造勢。

回到家,我爸媽帶著可樂出去玩了。

我打開電腦Word文檔,寫了一篇《尋人啟事》:

“各位好心人:

本人妻子程心,XX歲,XXX市人,身高XXX,X月X日夜,因與XX單位(程心單位名稱,這裡不方便透露,用XX代替了)同事韓英俊保持不明關係未能解釋清楚而引發矛盾爭吵,於第二日離家出走,至今未歸,音訊全無。

韓英俊,男,XX歲,XXX市人。

此人在我妻子程心離家走出後,幾乎同時向單位請假,同樣至今未歸,音訊全無,單位亦不知其去向。

本人焦急萬分,已經報警尋找,報案編號XXXXXXXXXXXXX。

另外,家中孩子不足三歲,如今離開母親多日,已出現焦慮不安的狀況,日夜啼哭,盼母歸來。

家人已不再追究過問程心所做之事,孩子不能一天冇有媽媽,隻求程心能儘快回家!

退一萬步講,即使你決定要與韓英俊在一起,也請報個平安讓家裡安心。

在此@一下韓英俊,你老婆和你媽都很擔心你,希望你能往家裡報個平安。

你媽說,你不想要你老婆了可以離婚,但你不能連家都不要,你爸氣得連心臟病都犯了,已經住院……

最後,有知其二人下落者請聯絡電話XXXXXXX。”

電話號碼是我胡亂寫的。

寫好以後我用自己得手機撥打了一下,確定是個空號,這才放心。

我壓根冇指望有人打電話過來提供有用的資訊,為了不浪費自己的時間,還是用一個空號省事。

《尋人啟事》上麵,我貼上了程心的一張正臉照片,然後把韓英俊的照片也貼上去了。

這張照片是從他們單位官網上扒下來的,是一張公開征婚的照片,雖然打扮得人模狗樣的,但因為模板底子太差了,還是有點醜。

其實把韓英俊作為一條線索是一步險棋,就像張明旭說的,打了個擦邊球,你要是說不侵權吧肯定說不通,但你要說侵權,我也有自己的說法。

因為韓英俊是程心“離家出走失蹤案”的重要線索,並且他們單位都不知道他去哪了。

更重要的是,他的照片是他自己主動公開分享到網絡上的,不是我偷拍的。

《尋人啟事》弄好,我在微博上註冊了一個賬號,名字就叫“舉報韓英俊專屬通道”,把《尋人啟事》置頂掛在了首頁,又花一千塊錢做了一波流量推廣。

我在《尋人啟事》的右下角打上了微博ID的水印,然後發給了胡誌超:“老胡,幫我轉發出去,看到的人越多越好。”

這樣一旦有線索,就可以通過微博找到我了。

忙完這些,剩下的就是等了。

我不相信程心、韓英俊兩個人還能繼續當縮頭烏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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